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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联交易]平庄能源(000780)2010年新增煤炭销售日常关联交易公告
  •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近日,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赤峰集能”)签署了《2010年煤炭买卖合同》,总计煤炭销售合同量为50万吨,合同金额10600

      自2009年开始,本公司与赤峰集能发生煤炭销售业务。2010年以来,本公司与赤峰集能在签署《2010 年煤炭买卖合同》之前,均按上年合同计划向赤峰集能发运煤炭,暂按 2009 年煤炭买卖合同价格结算,本次合同签订后,按合同价格,采取多退少补的形式,本公司向赤峰集能开具结算。

      3、2010 年 6 月 29 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对此项关联交易进行了审议,在审议上述议案时,关联董事孙金国先生、先生、赵连陟先生、生先生进行了回避,非关联董事邵良杉先生、郭晓川先生、升先生进行表决,表决情况: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表决结果:以上议案通过。

      4、董事对上述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对本次关联交易发表了意见:“平庄能源与赤峰集能签署的《2010年煤炭买卖合同》,交易公平合理。

      通过上表,可以看出公司与赤峰集能的煤炭销售价格高于非关联方煤炭售价格。此次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平庄能源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上述交易尚须获得公司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

      6、本次交易属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经营范围:煤炭销售;信息咨询。(法律、行规、国务院决定应经许可的,未获许可不得生产经营)

      赤峰集能煤炭经销有限公司是国电能源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公司。公司主要经营煤炭销售、信息咨询等业务。公司煤炭经营工作旨是进一步拓展平庄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煤炭销售渠道,发挥煤炭产地距离辽宁港运输距离较近的区位优势,通过海运方式将煤炭销售到国电集团公司南方沿海各发电企业。

      近日,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签署了《2010年煤炭买卖合同》,对交易合同量及煤种、价格和双方的义务进行了约定。具体数量和价格如下:

      (2)发站:平南、元宝山、安庆沟;到站:高桥镇;专用线)品种:古山一井末、古三末、古洗块、五家末、西露天混中块、六家末、风水沟末、风水沟混块、元露原煤、红庙末、老公营子块煤、末煤。

      发往市场户价格按平庄能源2010年6月28 日下发的《平庄能源股份公司市场商品煤价格表》执行。如平庄能源价格调整,则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2)运杂费结算:铁运费以铁货票为准,运杂费以铁票据为准;矿内铁调车费元露天矿至安庆沟站12.54元/吨,其它均为8元/吨,如矿内调车费价格调整则按调整后执行。

      5、交(提)货方式及时间:铁运输车板交货,由平庄能源代办托运,赤峰集能承担铁运费及杂费。

      赤峰集能被列入公司重点电煤供应计划范围之内,上述关联交易执行双方协商定价原则,依照历年来重点电煤用户统一指导价确定价格,没害本公司利益。

      2010 年 1 月 1 日至 2010 年 6 月 28 日,本公司与赤峰集能累计已发生的煤炭销售关联交易总金额为2096.16万元。

      公司董事对此次关联交易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出具了意见,认为:该协议交易公平合理,价格公允,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符合本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关联交易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梦见亲人生病